公告115年度國外培訓名單及學員核銷注意事項如下。
發佈時間:115/07/29
台灣耳鼻喉頭頸外科醫學會執行「健康台灣 CBME 智慧領航:台灣耳鼻喉頭頸外科醫學會全職涯專科醫學教育數位轉型五年期深耕計畫」,為推動醫學教育國際化及培育 AI、CBME、醫學教育與跨域應用人才,
公告 115 年度國外培訓名單及申請、核銷與成果繳交注意事項如下。- 115 年度國外培訓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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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成果延伸
所有受補助學員返國後皆須完成培訓成果報告,並於學會學術會議、醫學教育論壇、師資培育工作坊或教育訓練課程分享培訓成果與實務應用。
本計畫業經衛生福利部衛部科字第 1150016367 號函同意計畫變更;經衛生福利部衛部科字第1150020076號函同意人員報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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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差旅與培訓補助送件注意事項
下述航空費及交通費支應規定,依衛生福利部「健康台灣深耕計畫」說明會內容與相關辦法辦理;如後續規定調整,以衛生福利部及本會最新公告為準。
受「健康台灣深耕計畫」補助之國外培訓學員,請於完成培訓返國後兩週內辦理經費核銷,並備妥下列資料送交專案辦公室。
一、應繳核銷文件
1. 國外出差旅費報告表(請至下載區「下載」報告表檔案)
- 請完整填寫姓名、出差事由、出差起訖日期、出差天數及單據張數。
- 逐日填列日期、起訖地點、工作記要及各項費用。
- 請確認各項金額及總計計算正確,並完成申請人簽章。
2. 機票及搭機證明
- 電子機票下載憑證或機票票根。
- 航空費僅支應國內至國外培訓地點之最直接航程經濟艙票價;升等艙等及其差額不予支應。
- 出發及回程之計程車、高鐵及其他地面交通費無法支應,請勿申報。
3. 報名費/課程費證明
- 主辦單位出具之報名或課程費官方證明及正式收據。
- 付款或匯款憑證。
- 以信用卡支付者,請一併檢附信用卡刷卡明細。
- 需開立發票或收據,請使用下列資料:- 英文抬頭:Taiwan Society of Otorhinolaryngology–Head and Neck Surgery- 統一編號(VAT):041340924. 生活費計算資料
- 行政院「國外出差旅費各地區生活費日支數額表」相關資料。
- 出國前一日臺灣銀行賣出即期匯率證明。
5. 匯款帳戶資料
- 申請人本人之郵局或銀行存摺封面影本。
- 若非合作金庫帳戶,匯款時將另扣除手續費。
6. 其他證明文件
- 其他足以證明實際出國行程、培訓內容、支出及付款事實之單據。
二、核銷注意事項
1. 請依實際支出核實申報,所有單據內容須清楚可辨識,並確認日期、金額、幣別及付款人資料正確。
2. 出差日期、培訓日期、機票行程及報告表所列資料應相互一致。
3. 如出國行程有變更,須於事前報請學會核准,不得於返國後補報。
4. 補助經費僅限用於核定之培訓計畫相關支出,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5. 不得報支項目包括保險費、外幣買賣相關費用、簽證費、家屬同行費用、升等艙差價、觀光行程、超額行李、娛樂消費、租車及其他私人支出。
6. 請將核銷文件依上述順序排列,送件前逐項檢查並自行留存完整副本。
7. 資料不完整、單據無法辨識或逾期送件者,可能不予受理或要求補件。
8. 如有資料或核銷不實,學會得追回補助款並停止後續申請資格。
提醒:成果報告屬培訓成果繳交事項,應於返國後三個月內另行辦理,不併入本次兩週內的經費核銷文件。
三、送件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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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台灣耳鼻喉頭頸外科醫學會健康台灣深耕計畫專案辦公室 陳正文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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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231 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362 號耳鼻喉科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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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ent.projectoffice@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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