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費補助與核銷辦法
台灣耳鼻喉頭頸外科醫學會
「健康台灣深耕計畫」刊登費補助與核銷辦法一、依據
本辦法依據衛生福利部「健康台灣深耕計畫經費使用原則」(114年9月22日修訂)、「負面表列與限制性項目」、及本會「健康台灣CBME 智慧領航五年期深耕計畫」之經費編列訂定之。二、目的
為鼓勵學會會員及計畫團隊成員將本計畫研究成果投稿於具同儕審查制度之國內外學術期刊,以提升醫學教育相關研究能見度,特訂定本補助與核銷辦法。三、申請對象
1. 申請人須為本會會員,為該篇論文之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2. 本會係衛生福利部「健康台灣深耕計畫」補助執行單位,凡屬本會編制內人員,均不得申請本項刊登費補助。本辦法所稱「編制內人員」,係指受本會正式聘僱並支領薪資、津貼或研究費用之人員。
四、補助條件
1. 論文須刊登於具有審查制度之國內外醫學類學術期刊,並符合下列任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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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醫策會教學醫院評鑑學術性期刊認定標準」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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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編輯委員會、公開徵稿制度並具有ISSN國際標準期刊號之期刊。
2. 投稿類型:OriginalArticle、ReviewArticle。
3. 同一篇論文僅得由一名作者提出刊登費補助申請,不得重複申請或分次請領。
4. 同一篇論文不得同時或重複向其他政府機關、部會之計畫或補助案申請刊登費補助,以避免重複補助之情事。
5. 若同一期間內申請案件數量較多,致計畫經費不足時,得優先補助未曾申請本項經費之會員。
五、補助標準
申請人所申報之刊登費金額,應依實際支出據實申請,經本會審查後得予核定補助。核定金額以審查結果為準,不以申請金額等同補助金額。
六、申請流程
1. 申請人填具「刊登費申請單」,附下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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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接受函或刊登證明(含DOI、卷期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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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費帳單或收據(抬頭須為「社團法人台灣耳鼻喉頭頸外科醫學會」,並附付款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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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全文或正式刊登頁面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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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該論文為「健康台灣深耕計畫」研究相關成果之說明。
2. 送交學會專案辦公室初審→專案辦公室主任、計畫主持人、秘書長覆核→ 理事長核定。核定後,相關資料傳送至理監事LINE 群組備查。
3. 審查通過後,由會計出納單位依核准金額支用計畫業務費項下「刊登費」支出。
七、核銷規定
1. 憑正式發票或收據核銷,發票或收據抬頭須為「社團法人台灣耳鼻喉頭頸外科醫學會」。學會統編04134092。
2. 若以外幣支付,須檢附匯率換算證明。
3. 申請及核銷案件應於本計畫執行期間內辦理,亦即自民國114年9月1日起至115年12月1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4. 不得於本醫學會重複報支或與本會其他獎勵金、稿費併領。
八、經費來源
本補助由衛生福利部「健康台灣深耕計畫」核定業務費項下「刊登費」支應,依年度預算額度與審查結果分配。凡未盡事宜,依「健康台灣深耕計畫經費使用原則」及相關核銷規範辦理。
九、違規與追回
若查有虛報、重複申請或非計畫相關之論文,經查屬實者,應全額繳回並得取消後續申請資格。
申辦手續所需之各項表單,請會員逕至『下載專區』選取並下載。
本計畫目前有多項資料需辦理繳交作業,為確保文件確實送達,請依下列資訊進行寄送:
收件單位: 健康台灣深耕計畫專案辦公室(陳正文主任 收)
收件地址: 231 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 362 號(耳鼻喉科專案辦公室)
聯繫信箱: ent.projectoffice@gmail.com
小提醒: 郵寄後建議同步傳送電子郵件至上述信箱,並於主旨註明「繳交資料項目-單位名稱」,以便辦公室加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