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特管辦法第四條「緊急後送轉診計畫之後送醫學中心媒合申請書」及「緊急後送轉診計畫之後送醫院轉診合作契約書下載」
因「特定醫療技術檢查驗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執行特定美容學手術項目,應檢具下列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登記,始得為之
一、手術醫師之專科醫師證書。
二、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醫師,其相關訓練證明。
三、緊急後送轉診計畫。
為減少開業會員之困擾,學會將提供上述第三項「緊急後送轉診計畫」之後送醫學中心與開業會員診所所之媒合服務,敬請有需要媒合服務之會員詳填以下之申請書,紙本掛號寄回學會,俾便學會後續作業。
一、手術醫師之專科醫師證書。
二、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醫師,其相關訓練證明。
三、緊急後送轉診計畫。
為減少開業會員之困擾,學會將提供上述第三項「緊急後送轉診計畫」之後送醫學中心與開業會員診所所之媒合服務,敬請有需要媒合服務之會員詳填以下之申請書,紙本掛號寄回學會,俾便學會後續作業。